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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05-14 15:15:54



    如果说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那么处理好涉诉信访,就是司法机关坚持为民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但是,不少干警谈访色变,涉诉信访成为工作中一大困扰。本次讲座,我结合自己处理的几起信访案件,谈谈处理涉诉信访的几点思考。

    一、要认真分析信访案件的成因和理由

    信访当事人的心态千奇百怪、千差万别,有的是为了争口气、争面子,也没有什么非常明确的利益诉求;有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有的是对社会、对家庭有怨气,想寻求一条发泄的途径,进而通过信访发泄到法院和法官身上。还有的当事人,心态随着案件进程一直在变化,比如我们刚才讲的王某的案件。处理好信访案件,首要的就是要彻底弄清案件事实,从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心态。要善于见微知著,从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和一举一动中弄清楚信访的成因和理由,及其通过信访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由于作为信访案件基础的诉讼案件的复杂性,以及信访案件成因和理由的多样性,有效处理信访案件必须找准症结、解开心结、打通关节。有些案件,原告起诉的是这样的法律关系,但背后真正的争议点或许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有些案件,原告起诉的是这个被告,但背后可能是对另外一个人有怨气;有些案件,信访人表面上是这样的利益诉求,实际上可能是想达到其他目的;还有些信访人有难言之隐,或者心存顾虑,或者受自身能力所限不能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以上不同类型的“错位”,都有可能成为我们有效处理信访案件的障碍,让一些经验不足的同志迷失方向,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时南辕北辙,徒劳无功。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就要在深入研究信访成因和理由基础上,从情理法多个角度着手,真正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取得药到病除的效果。

    三、方式方法要得当

    既然信访案件成因多、症结多,要做到对症下药,就必须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我们经常讲的耐心、细心、诚心、热心,是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首先,面对当事人时不能一味的推、拖,有些同志在遇到信访案件时不愿主动面对,这样就容易失去信访人对我们的信任,甚至使他们产生对抗情绪。二是态度要明确。有些同志,对待信访人,态度模糊、左右摇摆,思路被信访人牵着走。究其原因,就是对问题研究不透彻,对信访人的诉求能不能得到支持模棱两可、心中没有数,处理思路不清晰,还没有找到得当的方法。因此,对待信访人,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后,要敢于亮剑、敢于亮明自己的态度。三是要敢于处理缠访、闹访行为。对于缠访闹访信访人,要有底气,不能一味迁就,一味迁就只能让问题更复杂,信访人气焰更嚣张,要坚持教育打击并重。当然,我们必须要对其各种违法行为、自伤自残行为有足够的警惕性,同时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该打击的打击。

    四、方式方法要灵活

    方式方法总体来说就是两种:“暖”处理法和“冷”处理法。所谓“暖”处理,就是用情感化,要善于发挥信访人家属、亲友、子女亲情、友情的作用,共同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的教育感化工作,让信访人体会到情的温暖,使其自觉息访。“冷”处理,就是对一些怀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想法的无理上访人,可以将其晾到一边不管不问,让其闹到自己感觉没趣的时候再着手解决问题;对于一些态度蛮横且屡教不改的无理信访人,要及时说服教育,必要时甚至可以依法打击,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冷”,通过依法“冷”处理,让其不寒而栗,从而起到震慑作用,为最终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的协商条件。此外,作为法官,我们要着力提升自身素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临危不乱,随机应变,有效处理各种艰难险重的信访问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信访人,我们一定首先要做有理推定,让群众把想说的话说完,想发泄的怨气发泄完,这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处理好信访问题最基本的一步。

                                    (本文是作者在淇滨区法院法官大讲堂上的讲稿,发表时有删节)

责任编辑:r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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