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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货款未支付 立案一旬传捷报

  发布时间:2019-03-07 14:43:07


    3月4日,淇滨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6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院执行干警仅用时10天,便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赵某讨回1.7万元货款。

    2010年12月起,赵某向沈某承包的某工地供应水电管件材料。2013年1月,该工地完工后,赵某与沈某进行对账,双方对1.7万元应付金额均予以认可。后赵某多次讨要材料款,但沈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偿还,赵某遂将沈某起诉至法院。

    该案经审理后,判决沈某偿还赵某本金1.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沈某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多次向其催要无果,于2019年2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沈某在接到通知后,既不履行相应义务,也不主动报告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对沈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3月1日下午,执行干警再次联系沈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沈某听后很受触动,表示周一到法院配合解决该案。

    3月4日一早,沈某按照约定时间来到法院,表示自己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就开始筹集资金偿还赵某的货款,但由于近几年生意亏损,想尽办法也只是筹齐了货款本金,想和赵某见面协商。

    随后,执行干警马上联系赵某前来法院与沈某进行沟通。中午时分,沈某与赵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两人当场握手言和。该案仅历时10天便得以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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