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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款不返还 提取租金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10-13 15:10:38


    10月12日,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思路,通过提取被执行人鹤壁某置业公司在某超市处应收租金的方式,顺利执行完毕2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2月,李某、张某在鹤壁某置业公司分别购买了一套商铺,并签订了商铺认购书。后期,由于该置业公司原因,导致该商铺迟迟无法办理商铺产权登记证书,李某二人多次与该置业公司协商未果。2019年9月,李某、张某二人分别将该置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铺认购协议,并返还购房款。该案在审理期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解除商铺认购协议,并由该置业公司返还李某购房款29.3万元、返还张某购房款13.1万元,如逾期未还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2020年6月,双方约定履行期满后,该置业公司仍未按约返还李某、张某购房款,后经李某、张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该置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该置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张某返还购房款。逾期,该置业公司仍未履行义务,也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经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该公司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该置业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高消费限制,但该置业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

    2020年9月,执行干警在对该置业公司名下财产状况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在该置业公司名下的某商业楼盘中有一大型超市每月向其支付大量租金,于是执行干警果断将其租金收益予以冻结,并依法对其租金收益进行提取。

    10月12日,该超市按照法院要求将应向该置业公司支付的租金42.4万元全部转至法院案款专户,2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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