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实际,淇滨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举措,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诉前引导。对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案件,不轻易驳回起诉,明确告知其用工主体,建议及时变更;对诉讼能力较弱的,主动联系落实法律援助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二是加大证据释明。细致向其解答“什么是证据”、“证据的类型”、“如何搜集证据”等问题,帮助其有针对性地提交证据;对因客观原因难以搜集的证据,依法主动调查取证,确保农民工能准确举证。
三是规范庭审指导。引导农民工在庭审中紧扣争议焦点发表质证意见,避免出现不问不答、不按程序规定回答、不能准确表达质证意见的现象,防止因缺乏诉讼技巧导致农民工败诉。
四是坚持以案普法。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办案实际,将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典型的农民工案件,通过以案讲法,指导农民工活学活用法律,增强农民工维权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