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院领导率先垂范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加强与园区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增强法院主动服务意识。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措施。各庭室迅速行动,划片承包定点联系服务辖区企业,建立台账,细化责任目标,为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本着便于企业经营、利于企业发展、为企业着想的原则,不断拓宽法院对企业的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次,进一步推广巡回办案、上门服务等经验做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大执行力度,同时讲究执行方法,执行手段,努力提高执行效率,下大力气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竭力减轻企业的债权负担和资金周转压力,为企业抵御金融风险提高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