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中,认真做好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从以下几方面抓重点、抓焦点,提高法制宣传的质效。
一是加强认识,全体干警站在新观念、新思维、新视野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工作跟不上,在企业、群众心目中就没有位置。因为不通过宣传让企业、群众认识法院、法庭工作的规律,一方面难以形成法院、法庭和社会良性沟通的局面,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另一方面难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企业、群众对法院的理解,把握宣传舆论的主动权。
二是找对路子、力求特色,深入企业,挖掘有特色、有价值,与企业紧密结合的东西,从动态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不断增强精品工作意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广泛联系、拓宽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在宣传工作中,坚持全面出击,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特点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受众层面。首先,针对报纸受面广、留存时间长的特点,将各类法制类专业报刊,例如《河南法制报》及本地报纸如《淇河晨报》作为重点出击的目标,加大文字宣传的力度,反映服务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其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形象、直观的特点,与电台、电视台合作,参与热线直播节目,与企业、群众直接进行交流,沟通情感;第三、利用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新兴宣传媒介——网络开展宣传工作,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第四、深入企业,与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