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钜桥法庭成功调解原告魏某诉被告鹤壁市蓝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件。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为我院开展的“企业服务月活动”添上了一道亮丽的色彩。
鹤壁市蓝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蓝天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成立时注册资金52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上显示出资股东为2人,主要经营化验设备、电子设备、仪表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原告魏某起诉称:其原为某国有企业职工,因所在单位经济不景气,在濒临下岗的情况下,魏某和另外10余人共同出资50万元,组建了蓝天公司。因为魏某等人的身份不愿公开,他们将自己出资的资金和实物以股东张某的名义进行登记,魏某实际出资5万元,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在公司创业的头三年,魏某参与了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并在8个月的时间内为公司开发设计了12个产品,忙时每天工作长达10多个小时。2006年6月份部分股东撤股,但魏某没有表示去留问题,近几年因为和公司管理层性格不合魏某没有再去蓝天公司上班,但魏某一直没有放弃向蓝天公司要求分红,行使股东权利,谁知蓝天公司以和魏某没有关系为由拒绝魏某的请求。现魏某原单位已经破产,魏某下岗后没有了收入来源,无奈之下魏某起诉到淇滨法院,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及出资份额,并依法判令蓝天公司履行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
被告蓝天公司应诉后表示很委屈:从工商登记备案上看魏某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内部保管的股东出资证明资料里也没有魏某出资的证明。尽管魏某曾经在蓝天公司工作过,也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近几年魏某一直没有来公司上班,魏某来要工资时也给了魏某亲自跑业务时外欠账欠条3万元,让他自己要来顶工资,现在和魏某没有任何关系,要求依法判决驳回魏某诉讼请求,维护企业权益。法庭上双方都找来了证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证明,原被告及代理人唇枪舌剑,谁都不肯退让。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对案件给予了高度重视。了解到蓝天公司生产经营的仪器主要是对煤炭的纯度进行检测,鹤壁市作为一个以煤炭为基础的工业城市,煤炭检测仪器的研制开发一直是我市的强项。蓝天公司的产品近些年销路很好,部分产品还出口到其他国家,蓝天公司做为鹤壁市和淇滨区的技术型新兴企业,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注。另外魏某确实参与了蓝天公司的发起组建工作,并且其作为公司的科研人员还为公司开发过不少产品,部分产品还申请了国家专利,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贡献。但由于魏某性格比较内敛,后来在负责对外销售时由于经营理念和公司管理层不太一致产生分歧,近几年一直没有去公司上班,离开时蓝天公司因为资金困难也确实分给魏某几万元外欠款欠条,让魏某自己要账作为工资及退股款,但魏某跑了多次也没有把公司欠账收回。现在由于蓝天公司经营状况转好,魏某回来要求重新确认股东地位。
综合本案证据来看,魏某作为隐名股东,除了公司其他发起人为其出具的证人证言外,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其股东地位,且蓝天公司也没有提供公司成立时有关股东出资的股东会议记录;蓝天公司仅认可魏某原来确系公司员工,但不承认其股东地位,由于经营理念的不同,蓝天公司不同意魏某再回公司。钜桥法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本着人民法院为企业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合议庭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确立由蓝天公司给予魏某经济补贴,魏某主动放弃股东权利的方案,使双方和平解决问题。
刚开始魏某不同意调解,坚持要重回企业,并多次向法院表示如果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就要到北京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合议庭向其释明法律,耐心对魏某做思想工作,终于打开魏某心结,促使魏某树立起重新创业的信心。魏某同意要求公司给付20万元收回自己的股份,但蓝天公司认为魏某要求数额过高,不同意魏某请求,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面对着双方差距,合议庭毫不气馁,先后十多次约双方到场,分别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逐步缩小差距。12月5日,法庭又邀请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时至中午1点半,双方终于以64000元的补偿数额达成了和解协议,蓝天公司当庭履行完毕,魏某放弃了在蓝天公司的股东权利。
案件和解后,魏某对法院热情负责的工作作风感谢不已,多次邀请法官吃饭,但都被婉言谢绝。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盛赞道,“尽管我们公司名称叫做蓝天公司,但是你们淇滨法院的法官忘我工作,不遗余力,为我们排忧解难,真是为企业撑起了一片蓝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