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企业月”活动中,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采取多项措施服务企业,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案件审理中多采取调解、和解方式,加强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调解工作,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倡导以和谐的方式结案,鼓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和解,缓解企业压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
二是用足用好财产保全措施。一方面对债务人可能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有效控制被诉企业财产,防止债务人涉诉后转移有效资产;另一方面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等强制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三是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为帮助企业冲破资金回收难这一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该院既坚持严格执法,又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效果,逐案制定执行方案,提高涉企案件执结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实行送法到企业。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以案讲法活动和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相关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