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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一日调解两起民事案件受到企业和当事人好评

  发布时间:2012-05-11 19:26:44


    2012年5月8日中午12时许,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庭长李志兴在参加完市中院民三庭组织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调研会后,放弃单位会餐,匆匆赶回法庭,先后对原告王某诉被告杨某、高某、浏阳市红旭烟花制造厂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和原告鹤壁启星工程橡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温博段Ⅲ标项目经理部买卖合同纠纷两个案件进行了耐心调解,经过6个小时的工作,终于一举拿下这两起涉案金额达86万元的案件,其忘我的工作精神受到当事人好评。

    原告王某在帮朋友靳某办理其父去世三周年的仪式上,在点燃烟花时,因烟花爆炸将王某右眼炸伤,导致右眼眼球摘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王某在索赔无果情况下将烟花经销商杨复贵、高莉与生产商浏阳市红旭烟花制造厂诉至法庭,案件经多次调解没有明显效果。到法庭后,李志兴仔细分析了案情,耐心细致的对三被告及原告做思想工作,特别是考虑到原告王某刚满24岁,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遭此变故对其人生的打击令人惋惜,通过李志兴情真意切的思想工作,终于打动了三被告。原告王某和三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杨某、高某也当场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调解完时已是下午三点,高莉的代理人老王得知法庭干警尚未吃中饭,被法庭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他紧紧握住李庭长的手感动的说,“法庭的工作处处为民着想,从你们身上我又看到了马锡五式的工作作风呀!”

    该案尚未结束,经过多次电话调解的、住所地远在焦作博爱县的被告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温博段Ⅲ标项目经理部派代理人来法庭进行调解,李志兴为了不让远道而来的当事人多耽搁时间,他一边让双方当事人在其办公室协商,一边让法庭干警出去吃饭后为其捎来凉皮,在办公室边吃边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并从履行金额、履行方式等细节上不断出主意、想办法,积极为双方促和。直到下午六点,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志兴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将这起标的达70万元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的解决不仅树立了鹤壁法院在外地企业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在迅速化解企业矛盾的同时也为我市企业的经济发展做到保驾护航。

    正是法庭干警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工作作风,实现了基层乡镇的社会和谐。他们多少次使一个又一个支离破碎、关系濒危的婚姻家庭重归于好,使一个又一个无依无靠、无所赡养的老人得以安养天年,使一个又一个汗流浃背、努力工作的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切实体现了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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