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深化司法改革 促进和谐发展

--学习《人民日报--夯实公平正义的根基》有感

  发布时间:2012-03-26 17:44:02


    近日,我院认真组织学习了2月25日《人民日报》中第一版题为《夯实公平正义的根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长篇报道和第五版题为《回应群众期待  深化司法改革》的评论员文章,通过学习这两篇文章,从中受到深刻的启发。

    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立足于国情的改革,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总体规划、分布推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体现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做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到至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从人民法院方面来讲,司法改革使司法公正追求的更全面,司法为民保障民众合法权益更体贴,更便捷。

    我院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近几年,我院注重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工作,强化其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以便更好的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我院还实施法官交流和轮岗制度,副院长实行分管工作轮换制,相近审判庭长岗位定期轮换,以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去年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数有所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案件审理,充分体现了司法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司法公开,推进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

    二、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我院积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实行1、立案公开,通过立案接待窗口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2、庭审公开,认真落实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公民持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尽量安排适合的审判场所,便于群众旁听庭审。3、审务公开,通过法院网站等载体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基本情况;设立有组织、有引导、有宣讲的法院“公众开放日”4、执行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执行风险、执行程序等信息;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等,及时将执行中的进展通知当事人。5、文书档案公开:坚持做好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及上网公布的工作,实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完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远程异地查阅电子诉讼文书档案的服务平台。

    “程序的公开就是司法公开的灵魂和生命”。为了确保程序的公开,我院开展案件网络直播。将庭审过程网络视频全面播出,一方面有力促进了审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另一方面扩大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使法院工作更加透明。

    三、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我院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关注网上舆情等,不断加强和改善人民法院工作,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2011年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座谈、旁听、参与各类案件庭审和执行工作共13次。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民法院满意度。设立短信联络平台,每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短信四条,同时还向省高院办公室主任及其他成员和中院领导、我院党组、中层干部及全体正式干警一并发送。

    我院积极办理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等交办的案件,2011年共受理20件交办案件,所有案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改革中受益

    我院建立案件信访大厅,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助推涉农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涉农纠纷快捷办理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用,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好官司”。

    “感谢法官亲自到我们村,为我们解决纠纷”李老汉激动的说。家住大赉店镇斜里村的李老汉因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儿子李某告上法庭。我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李老汉及老伴两口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就带着干警下乡,在斜里村村委会开庭,并当庭调解,当庭结案。我院为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建立社会法庭,开展巡回审,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当庭调解。司法为民收获和谐。人民群众正是在每一次具体、真实的事件中,完成对公平正义的亲身体验。

    实践证明,司法改革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给人民法院带来了新面貌和新变化。 奋斗永无止境,创新未有穷期,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694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