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大力开展“三个年”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社会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4-11 15:38:17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社会公信力,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开展“三个年”即“审判管理提升年”、“制度措施落实年”、“作风纪律整顿年”活动。要求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该院专门召开了“三个年”动员大会,会议对开展“审判管理提升年”、“制度措施落实年”、“作风纪律整顿年”活动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此次活动,有效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促进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保持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克服形式主义,严格按照方案狠抓落实。防止“人到心不到、浮于表面、敷衍了事”的倾向,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查摆问题、整改措施”四到位。三是统筹兼顾。要把教育活动与促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把教育活动激发出的队伍活力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7365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