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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妥善审理涉军案件 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北京卫戍区某部致信感谢淇滨法院妥善处理涉军案件

  发布时间:2012-05-28 10:31:41


    2012年5月21日,淇滨区人民法院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某部的感谢信,感谢我院及时妥善处理其部机关干部任某家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我院在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案件中的做法表示赞赏。唐建福院长看到感谢信后批示:值得表扬!要号召全院干警学习并发扬光大。

    2011年5月23日,任某的父亲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58km东半幅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我院2011年6月24日接到原告王某、任某、任**诉被告张某、鞍山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事故严重影响着远在北京卫戍区某部机关干部任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和工作。了解到情况后,我院党组非常重视,要求民一庭依法及时处理。由于三原告及三被告均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该案当天立案并于当天向三被告邮寄送达应诉手续。案件承办人多次与三被告电话联系进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使案件及时处理,该案使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后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服务部不服判决,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及时多次与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服务部沟通赔付事宜,督促其尽快履行,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三被告及时赔偿了原告。

    淇滨区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把立足审判本职作为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涉军案件的审理渠道,对涉军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等措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建设。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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