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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又要离,协商不成法院调

  发布时间:2012-04-23 09:57:13


    近日,淇滨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原告肖某(女)与被告张某(男)实现了“和平分手”。

    原、被告均系再婚,于2011年8月结婚,原告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结婚后发现与被告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与其争吵,最后还把其赶出家门,不闻不问,遂坚持要与被告离婚。被告辩称两人结婚过日子难免起磕碰,发生争执正常,况且原告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刚结婚数月就要求离婚有骗婚嫌疑,故坚决不同意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立情绪激烈,均拒绝妥协让步,相见就无法控制情绪,甚至一度各自邀上众多亲朋好友到法院“壮胆”,增加了调解工作的难度。虽然本案案情简单,但考虑到简单下判不利于案结事了,法庭遂从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入手,与原、被告分别沟通,并与到场的双方亲戚、朋友分别沟通,逐步使他们的亲戚、朋友也加入到调解的队伍当中,在众人的集体努力与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终于达成协议:原、被告离婚;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12 000元。

    至此,在法院的调解下,这对夫妻最终“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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