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法院民二庭干警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从我做起,从审判工作中的小事做起,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外地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积极营造为民司法、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4月20日,在民二庭法官的努力下,一起原告为外地企业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成功调解,受到当事人好评。
原告郑州某公司与被告我市某企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8 000元,合同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对峙情绪严重,承办法官本着案件无小事、当事人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仔细阅卷,并通过电话及深入企业调查案情等方式向原、被告双方充分了解案情,分析成讼原因,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当了解到之前双方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怨并不深,本案症结在于双方沟通不利而出现误解,若以判决方式结案,在原告眼前利益得到实现的同时,必将导致双方今后再无合作可能。为此承办法官对症下药,用诚意打开僵局。在开庭前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耐心劝解,讲清调解与判决结案的利与弊,创造良好调解氛围,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在双方因2000元差距僵持不下时,承办法官提醒原被告,为此争执所浪费的时间和精力将会进一步扩大双方损失,对今后合作也不利。当事人双方最终接受15 000元的调解方案并握手言和,之前的矛盾在谈笑间化解,双方再续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在该案的调解过程中,淇滨法院干警展示出的良好工作作风受到当事人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