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帮扶困难群众,2012年5月30日,淇滨法院大赉店人民法庭为李某家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物品,并为其子双双送去衣服、鞋子及学习用品。
2008年7月份,大赉店人民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端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自愿协议离婚,孩子由被告李某抚养的调解协议。案件虽结,但李某家今后的生活令承办法官孙建华放心不下。李某本人患有胃癌,其父也因偏瘫而卧病在床,家徒四壁,一家的重担都压在李某六七十岁的老母亲身上。为减轻这个家庭的困难,孙建华每年都为李红生家送去大米、白面、食用油等物品,到冬天还为他们送去棉衣棉被。因生活困难,李某的长子壮壮五年级未毕业就辍学了,为避免其次子双双辍学,孙建华连续三年都为他缴纳上学所需的各项费用,并为其购买书包、文具盒、书籍等学习用品,并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前后去看望李双双。每当看到孩子脸上灿烂的笑容时,孙建华觉得他这几年的坚持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