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妥善调解一起辖区内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6月13日,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深入结合大河涧乡“依法治乡”方略,通过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妥善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引起的健康权纠纷,避免了双方家族的矛盾升级及恶性事件的发生,受到了村民和乡政府的赞誉,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月21日,农历正月三十,村民李某风尘仆仆的来到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拿着诉状来起诉邻村村民赵小某、张小某及其二人的监护人。大河涧法庭法官经过耐心询问得知,李小某于过年期间,在新区某饭店打工,因琐事与在饭店打工的邻村小伙子赵小某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后赵小某叫来亲戚张小某一同与李小某发生打架斗殴,并把李小某打成轻伤。因李小某、赵小某、张小某均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无法在刑事方面予以处理。故李某才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民事赔偿。                  

    法官了解到,双方因民事赔偿问题几乎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矛盾不断升级。法官通过调查认为,因双方不懂法,不会正确理性处理冲突而导致此矛盾的发生,决定通过该案加大对辖区村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处理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联合村干部及乡法制办工作人员,对双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族人讲解刑事犯罪、民事侵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告知双方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自行报复,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并通过法庭以前审理的案例,告诫双方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教育工作,不要等恶性事件发生,而后悔不已。为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法官决定对该案在村里进行巡回审判,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因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该案案结事了,双方会心一笑,互谅对方。

    大河涧法庭近期结合“依法治乡”的方略,开展“法律进村进家庭、法律进矿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学校法制教育实际,开展预防犯罪普法宣传活动,为学生上法制宣传课,激发学生的学法用法热情,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724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