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淇滨区法院副院长陈致亮携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民一庭等部门负责人,到滑县法院参观学习“立案预登记制度”。
滑县法院于2010年10月推行“立案预登记制度”,该制度是指对符合诉讼法规定起诉条件的离婚、家庭、相邻纠纷、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宅基地纠纷、一般性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经初步审查认为有调解可能的,经当事人同意,在立案预登记的同时,直接进行调解或引导当事人到相关机构进行调解的制度。
滑县法院的做法:一是强兵力、巧化解,以调为主。该院为立案庭配备一名庭长三名副庭长,共计21名工作人员。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三个调解工作组,抽调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4名审判骨干充实调解一线,返聘3名退休庭长,专设调解办公室、配备3辆调解专用车辆、增加调解专项经费,确保纠纷进入立案环节后,先进行登记,甄别案件,以调为主。对于邻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小额标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类型的案件,尽最大努力通过调解结案。二是慎引导、慎分流,各得其所。立案调解工作组通过对案件性质、当事人思想状况等综合分析后,采取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调解和引导分流,确保纠纷得以适当解决,确保主要精力放在当事人争执不下、案情复杂等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上。通过做思想工作能够互谅互让的,促成自行和解;亲友或乡邻中有合适“中间人”的,请公道正派、威望较高的人调解;请村两委、民调组织调解;请乡镇党委、政府调解;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依照正常诉讼程序处理。三是大依托。依托县乡大综治工作格局,特别是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村民调组织等基层综治、民调机构,团结联合、沟通互动,尽可能地扩大“同盟军”,协调作战,共同防范,化矛盾于基层,解纠纷于萌芽。四是大指导。通过“百名干警进百村”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密切合作,对乡村两级民调工作从健全民调组织、培养民调骨干、强化民调业务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做大做强基层民调工作,确保从外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减少诉讼、减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