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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五举措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取得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2-07-24 18:05:14


    淇滨区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狠抓落实督促,通过近一个月的全面清理,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共排查出7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目前已审结6件,结案率为85.7%。未结1件因为洛阳市宜阳检察院发函建议中止审理而未结。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该院成立了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担任组长,分管审判管理、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清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审管办。该院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是关乎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期望,关乎法院司法权威的树立。

    二、摸清情况,找准对策。对未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台帐,对未结诉讼案件做到掌握情况,摸清底数。经过严格统计,该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共计7件,认真分析案件未结原因,对症下药,找准对策,为顺利结案奠定了基础。

    三、扎实推进,责任到人。根据案件未结原因的不同,明确个案审理方案,狠抓落实,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和督办领导,想尽办法,用足法律,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审结案件,确保顺利完成专项清理任务。

    四、沟通调解,注重实效。能动司法,联动司法,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确保结案。虽然上述案件有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重大等其未结的客观原因,但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亲自督办下,办案人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相关部门多方沟通协调,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寻找最佳结案时机,最终促成案件顺利审结,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息诉服判,取得较好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加强案件调解力度,做好释法解惑、矛盾化解工作,说明情况,促使部分案件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顺利解决,赢得良好效果。

    五、督促总结,确保长效。7月20日,唐建福院长再次主持召开全院专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及时督促检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分管副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庭庭长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主办法官在会议上汇报了专项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想方设法按上级法院要求用一个月时间结清全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强调在法定审限内能尽早结案的尽早审结,依法延长审限的也应在延长期限内尽快结案,今后将设置更严的案件审限延长审批程序,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并要求总结经验,抓住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契机,深入理解、解读最高法院及省高院制定下发的17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牢牢把握好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考核指标的实质,以此来检验并促进全院案件质量效率的整体提升,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 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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