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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民二庭集中学习新法规

  发布时间:2012-07-27 10:56:49


    7月26日,淇滨法院民二庭集中学习了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学习的形式改变了以往办案人员在案件中摸索学习前进的传统方式,采取主讲人结合案例“授课”,其他法官提问加讨论的形式,整个学习过程气氛热烈,大家就新法规的出台背景、与民二庭的审判实践紧密联系点、新旧法规比较等方面广泛交流意见,深刻领会新的立法精神,以期正确应用于实践。

    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案件实际,对新的司法解释中动产一物数卖的履行顺序、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电子产品的交付方式、网购签收后消费者是否可对商品质量提异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张保平庭长用列表的形式重点提醒了该解释中与我们审判实践的密切相关点,并提醒全庭人员新法规的立法宗旨是坚持对当事人平等保护的前提下制定,注重规制和制裁违背诚信之行为,以实现双方权益平衡,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大家结合审判实践,对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相互提示应注意的问题。

    两个小时的集中学习使全庭人员对该解释有了明晰的认识。今年以来,民二庭把定期业务学习的方式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在学习中不断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 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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