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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大赉店法庭采取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07 09:20:37


    为贯彻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淇滨法院大赉店法庭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社会法庭作用,积极采取多元化方式化解纠纷。

    一、发挥义务评事会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大赉店法庭充分利用义务评事会分布广,贴近群众的特点,及时了解信息、发现苗头,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使纠纷双方在不伤感情、不失和气的情况下消除了隔阂,改善了人际关系。

    二、提高社会法庭公信力,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对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能够司法确认的,均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提高社会法庭的司法公信力,实现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无缝对接,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建立诉前引导机制,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对到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建立诉前引导机制,以立案为关口,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咨询和指导,引导当事人形成正确、理性的纠纷解决观念,同时,将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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