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庭处理案件不花钱,又有法院的司法确认做保障,这下我可放心了。”拿着淇滨区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当事人李某开心的说。
2011年李某为马某打工期间,马某拖欠李某工资款7000元,2012年7月30日,在大赉店镇社会法庭的主持下,李某与马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马某于三日内支付李某工资款7000元。在听说了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可以司法确认后,为了确保协议的效力,当天下午,李某便向淇滨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我院受理后,经审判人员认真审查并询问双方当事人,8月1日,依法作出了司法确认决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8月2日下午,马某通过法庭将7000元工资款交付李某。
大赉店法庭在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快捷、便民、高效优势的同时,建立起社会法庭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机制,明确了经法院司法确认的社会法庭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一样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提升了社会法庭公信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