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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2-08-27 09:13:58


    8月24日,淇滨区纪委在兰苑社区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观摩会”。会后,淇滨区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月约谈”制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本制度谈话对象为淇滨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谈话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纪律情况。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3、个人和班子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4、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执行“公务灶”规定等有关情况。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6、对上级法院、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交办件处理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7、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三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8、廉政风险等级及制定防控措施情况。9、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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