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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袭不辞辛劳 高效执行彰显公信

  发布时间:2012-09-05 16:08:51


    9月1日,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仅用3天时间圆满执结一起执行标的为22万元、被执行人远在天津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8月2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鹤壁市某环保公司负责人持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来到法警队,请求立案执行。承办法警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在一审期间曾冻结被执行人天津某钢管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5万元,但冻结期限到2012年8月31日届满。此时距离冻结届满期限仅3天时间。考虑到案情紧急,承办法警立刻安排人员帮助当事人到院立案庭办理了立案手续。由于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审理,耗时较长,该案冻结期即将届满,被执行人又远在天津市,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面临执行不能的结局。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员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连夜赶赴天津市静海县,于8月30日将冻结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划拨至指定账户。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这一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三天,法警队高效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淇滨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时刻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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