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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爱儿砸肇事者家 为泄愤却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2-09-21 08:12:11


    因交通事故儿子被车撞死,双亲悲痛欲绝,纠集他人到肇事者家中砸东西。

    周某驾车不慎将被告人郭某、邓某的儿子撞死。事发后,周某亲属未及时按二被告要求预先支付赔偿金100000元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处于气愤,被告郭某、邓某纠集30多人窜到周某家里,带头将周末的家具、家电砸毁,损失9301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邓某因儿子遭遇交通故事身亡,纠集他人砸毁肇事者财物价值人民币930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二人主动投案自首,且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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