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淇滨区法院行政庭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审结了8件案件。行政庭通过对案件的总结,结合本院行政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反复调研,本着优化资源配置与节约司法资源相结合、保障诉权与减轻诉累相结合、坚持公正与提高效率相结合、自愿选择与法院决定相结合、简化程序与缩短期限相结合、大胆创新与谨慎稳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了相关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机制,规定了立案阶段对案件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审理要求的判研办法,主审法官受案后释明、征询意见及当事人填写《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书》、《同意独任审理书》的相关措施,以及庭前准备、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流程,严格规定了审理期限并制作了《口头起诉笔录》、《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书》、《同意独任审理书》、《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转换程序通知书》(一)、(二)等六类诉讼文书样式。
淇滨区法院通过不断实践摸索和调研总结,争优与创新共举,公正与效率并重,力争形成科学高效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工作机制,为将来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积累经验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