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成效、提高全体干警防控廉政风险意识,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的开展。并将建设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一、宣传发动。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部门人员和负责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营造氛围,在全院干警当中进行动员部署,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查找廉政风险。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三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三、评定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权力的验收完善。通过查验资料、重点抽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整改评估不准之处,修正风险内容,调整预防措施,及时识别、发现新的风险点,不断修正改进。四、防控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制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进行处置,及时对廉政风险内容、防控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