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管辖淇滨区和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案件,随着两区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法院服务大局的任务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此,该院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以创新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率,审判管理工作在近两年内实现了“六个转变”。
一是由“分散管”向“集中管”的转变。2011年4月,淇滨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并得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新成立的审管办由一把手亲自管,一名党组成员专门管,解决了以往审判管理权能分散、管理权力弱化、工作效率偏低和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面对审判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完善的现状,该院在2011年用一个月时间先后制定出台了《审判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严格执行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的通知》、《裁判文书、卷宗、庭审评查实施办法》、《关于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的规定》、《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12项管理制度。目前,从立案到案件审执结归档,从文书制作要求到案件的责任追究,案件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制度规范。实施“发回改判案件评析例会”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主管副院长在会上分析案件发回改判原因,做出检查和自我批评,并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由“非信息化粗放式管理”向“信息化流程式管理”的转变。2011年,该院对审判流程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实现了案件督查催办集中化、透明化、精细化管理。安装“司法文书校对系统”,有效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效率。为保证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针对派出法庭未上局域网的缺陷,在审管办专门配置了三台电脑供派出法庭录入案件信息。在审管办明确专人,每天对各部门所审理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将问题记录下来,建立台帐,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整改。实行案件审限临界提示通报制,每周对审限届满前15日以内的案件进行提示通报。审判管理信息化的强力推进,使全院干警开始适应信息化管理模式,并逐渐学会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工作。四是由“事后追责”向“全程管理”转变。坚持“前移后延促中间”的工作原则,把“两前两后”四项制度全部纳入审判管理。“两前”即立案双把关制度和预立案登记制度,“两后”即判后答疑与上诉案件评查两项制度。审判管理实现了从事后评查追责到事前立、审、判、执的全程管理。为杜绝推诿扯皮、全面促进大调解体系建设、提高服判息诉率、加强一二审程序衔接和及时纠正错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五是由“表层管理”向“深层指导”转变。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该院要求一线审判员及时通过审管办向审委会反映,鼓励干警深入挖掘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并在“干警自我培训大讲堂”上向审委会和全院干警汇报调研成果,通过进一步讨论研究,形成指导性意见,有效提高了干警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针对个别行政案件或者仲裁案件由于法院外因素往往影响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情况,审管办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庭室研究解决办法,并向行政机关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加强沟通,搞好衔接问题,受到行政机关肯定和当事人高度评价,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六是通报倒逼效应由“消极抵触”向“积极支持”转变。从“文书评查通报”、“卷宗评查通报”、“临近审限案件督办通知”到“审判质效评估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审委会工作通报”,该院已经形成了初成体系的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制度。通报之初,相当一部分干警持不满意、不支持、不重视的态度。你通报你的,我干我的,审判管理工作通报没有权威。但是,通报不但没有中断,而且内容逐渐丰富。哪个业务庭如果不重视,工作漏洞就会在通报上累积,业绩也会累积,某个阶段工作好不好一目了然。仅拿最早实行的文书通报来看,去年7月份评查的43份文书中,不规范的地方有33处,个别文书问题还很严重;今年7月份评查文书52份,只有8处不规范,并且没有较明显瑕疵。今年以来,该院根据省法院确定的17项考核指标,将原来的“立案工作通报”,完善为“审判质效评估通报”,每个庭室甚至每位干警工作达标情况一目了然,倒逼效应进一步凸显。各庭室开始借鉴全院通报模式实行审判管理工作内部通报,层层抓分解,级级抓落实,责任倒逼效应真正形成。刚刚印发的“审委会工作通报”侧重于审判实践中共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解决措施,有好的作法及时通报推广,为预防问题、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指导性意见,受到干警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