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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情感纠葛欲同归于尽 丈夫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24 08:26:14


    因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纠葛,男子一时想不开想一死了之,以死求得解脱,不料自杀未遂却进了班房。近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2年5月31日中午,李某因感情纠葛在家中将自己和妻子吕某反锁在卧室内,并打开事先准备好的液化气罐,使丙烷等有机化合物释放出来。李某先后拿出两把刀及打火机欲杀死妻子。经妻子劝说、开导,李某放弃了杀害妻子的念头。之后,李某把妻子推出卧室将自己反锁在充满液化气的卧室内准备自杀。后被出警的民警及消防官兵救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在封闭的房间内打开液化气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自杀,已危及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且吕某对其表示谅解,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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