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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六字方针”给力少年审判

  发布时间:2012-11-05 08:26:21


    为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淇滨区法院在认真开展少年审判的同时,积极探索预防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采取“挖、帮、慎、访、教、联”六字方针,多方位给力少年审判。

    一是“挖”,即深挖根源。在庭审中,深挖犯罪根源,查清犯罪事实,充分发挥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合议庭的作用,引导他们深挖犯罪根源,震撼少年犯罪嫌疑人的道德良心,促使其认罪服法。

    二是“帮”,即耐心帮助。对犯罪少年讲法律、说道理,用以理服人的方法帮其认罪服法。并用和蔼可亲的语言教育他们,以避免生硬讽刺语言再伤少年犯的心灵,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促进少年犯的心理扭转。

    三是“慎”,即慎重判决。对认定有罪的少年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缓则缓,宽严相济,量刑适当。

    四是“教”,即教育少年犯改邪归正。在庭审中,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教育少年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其悔过自新。

    五是“访”,即跟踪回访帮教。对已判处刑罚的少年犯建立帮教制度,定期到其所在的家庭、学校进行跟踪回访帮教,并与少年犯所在学校、社区或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成“一帮一”的帮教对子,形成动态监控,适当进行亲情关怀,促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六是“联”,即多方联动。该院加强与群团组织、文化教育、司法等单位联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解答有关维权问题,营造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组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综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配合,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及不良的文化市场秩序。共同营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少年犯罪案件15件24人,使用非监禁刑罚11件18人,非监禁刑罚适用率为75%,为少年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2人次,到辖区内学校上法制教育课8次,较好维护了少年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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