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在淇滨法院法官的组织协调下,陈某和窦某的离婚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看着日思月想的儿子回到自己的怀抱,窦某激动的掉下了眼泪,并连连向法官们道谢。
话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陈某诉窦某离婚纠纷一案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因双方矛盾较深,曾纠集百余人在法院门口僵持,唐院长也曾对双方进行严厉的批评。法院虽然已经将矛盾化解,但因调解结果设计财产和孩子的交接,且双方已经不在相互信任,唐院长一直担心案件调解后的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再次引发纠纷。他多次嘱咐承办法官一定要主动参与到双方交接的过程中。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承办法官主动与双方协调沟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为避免双方见面再次发生冲突,承办法官特意嘱咐窦某将房门钥匙交到法院,在陈某将孩子直接交与窦某后,承办法官随同双方到他们的房屋拉个人物品。最终,该案得以顺利履行完毕。在拉物品时,承办法官又一次对两家进行了说服教育,虽然家庭破裂了,但是有孩子在,亲情永远不可能灭失。两家也终有第一次面对面讲起了过往的是是非非,表示以后一定会和平相处,不辜负淇滨法院对他们的辛勤付出。
淇滨法院贯彻落实“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精神,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案件矛盾的化解成效,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