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结

  发布时间:2012-04-20 15:21:28


    路某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因公受伤,在与建筑商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路某一纸诉状将建筑商告上了法院,根据认真调查与分析,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真划分,给了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路某承担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损失,建筑商也被判承担部分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建筑商却依然故我,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有效地维护路某的合法权益,抚慰路某身心受到的伤害,缓解因治疗而造成的经济压力,淇滨法院法警队干警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语言向建筑商晓明了路某的现状,以此博得了建筑商对路某的同情,并向其婉转的说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听到此处,建筑商理解了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当即表示立即履行判决义务,没多久就痛快的履行了赔偿协议,执行干警很快就将赔偿款给予路某。

责任编辑: 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760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