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淇滨区法院执行局、矩桥法庭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同志的带队调研及关心下,成功化解了盘石头水库移民新村矩桥镇野猪泉村李某与赵某邻里生产道路通行纷争,该案的成功化解,受到了矩桥镇政府和群众的好评与称赞。
李某与赵某同属盘石头水库移民新村野猪泉村的村民,迁移至新村后,两家的生产承包责任田相邻,因生产道路通行及坟地问题,发生矛盾已逾十余年,双方每遇春耕秋播就会因生产通行发生械斗,由于积怨较深,当地政府及村两委虽多次进行调解,未能化解矛盾。2011年5月23日,在当地政府的疏导下,李某在矩桥法庭对赵某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赵某排除妨碍、允许其生产生活通行。判决生效后,赵某与其儿媳李某拒不履行,并扬言如法院执行,要以死抗争,誓死信访。该案如简单的按执行程序去处理,案结了,但事不了。针对上述情况,执行局和法庭向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同志进行了汇报,唐院长在听取汇报后,认为该案不能按执行程序简单处理,不能追求个案效果,应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从社会效果入手,切入实际的将矛盾成因调查了解后,彻底解决群众纠纷,维护群众的切实利益。随后,唐院长邀请矩桥镇政府有关人员,带领执行局、法庭相关负责人,冒着酷暑到野猪泉村实地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意见,确定了由执行局、法庭两部门与当地政府及村两委结合,制定可行的和谐工作方案,先从思想协调入手,解决双方十年产生的怨恨,避开双方矛盾的交织点,求同存异,切实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把矛盾解决好。通过各方努力,执行局、法庭调动了诸多化解矛盾的积极因素,在双方争执的生产道路一侧,开辟了新的生产用道,化解了双方争执十余的道路纷争,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和谐执行,当地政府和群众称赞:淇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福同志倡导的和谐执行,体现了淇滨区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体现了淇滨区法院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优良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