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郭某借款纠纷中,法院判决郭某一次性清偿马某借款13.5万元。因郭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已举家迁至外省租住。执行人员便驱车赶往其租住地,被执行人郭某声称其无钱还账。但执行人员调查发现,郭某经营着一货运信息部。2012年10月,法院对郭某司法拘留15日。3天后,郭某妻子单某凑了3万元现金交到执行局。同日,马某与郭某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因未按和解协议清偿余款,申请人马某要求执行。由于郭某在邻省居住生活,长期躲避,使案件的执行举步维艰。
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基础上,加大了对“老赖”的强制执行力度,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联系,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利用公安网进行追逃。被执行人的父亲得知这一情况后,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积极筹款,代被执行人履行了该案的还款义务,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