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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廉洁自律先进模范

---胡斌同志拒收有价证券事迹

  发布时间:2012-11-19 10:20:03


    法警大队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申请执行人XX公司负责人于2012年9月26日上午到法警大队队长胡斌办公室,趁胡斌离开办公室之际,将1300元购物卡放在胡斌办公桌上并离开法院。后经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公司也未来领取购物卡,胡斌同志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将购物卡上交院监察室。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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