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廉洁自律先进模范
----赵小江同志拒收礼品事迹
作者:赵爱荣 发布时间:2012-11-19 10:24:43
2012年3月29日下午,执行局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XX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到执行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在询问情况后,两人将两条中华香烟放在赵小江同志办公桌抽屉内迅速离去,赵小江同志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将两条中华香烟上交院监察室。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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