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在回家过年前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障民生,淇滨区法院结合省高院、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制定五项措施深入扎实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审理工作,又一次在淇滨区掀起进城务工人员维权讨薪风暴,既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经济建设的良好发展提供较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实行政策倾斜。该院成立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唐建福亲任组长;设立“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对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采取减、缓、免缴诉讼费的办法,使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对有必要但请不起律师的进城务工人员,由法院出面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他们委托诉讼代理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有理可诉,有理可说,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以调为主”,简化诉讼程序。该院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进城务工人员诉讼案件的全过程,积极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加强调解力度,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使案件在最短时间内结案。
三、强化能动司法,避免执行风险。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确无财产可供担保的,在查明基本事实后允许务工人员不提供担保,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举证责任的释明,对进城务工人员自行取证确有困难而申请法院取证的,及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其在签收调解书时就能够拿到相应款项,避免了进城务工人员的执行风险,确保其利益最大化。
四、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及劳动仲裁部门管理和熟悉单位用工情况的优势,法院牵头定期与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及劳动仲裁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对重大、群体、复杂案件,法院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情况,搞好预防预测。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定期与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经验,形成合力,积极预防群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法制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意识。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少、合同意识差的问题,该院印发宣传资料,定期提供法律咨询。采取以案讲法、就地开庭、设立法律咨询台及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强城市周边乡村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