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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保全措施 护航企业发展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及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发布时间:2012-12-05 14:24:23


    11月24日上午,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某电子电器公司向涉企法律服务办公室反映,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流动资金十分紧张,法院冻结其15万元资金使企业举步维艰,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转。希望法院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提高企业履行债务能力。

    该院院长唐建福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承办人分析案情,并指派承办业务庭庭长张保平携承办法官迅速到企业走访,实地调查,摸清情况,妥善处理。经过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仔细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在征求原告郑州某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意见后,承办法官果断将冻结15万元的强制措施变更为查封被告两辆同等价值的汽车。变更强制措施裁定送达后,企业负责人被我院处处为企业着想和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既感激又欣慰,表示一定会用心经营,度过难关,尽快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一个满意的结果。

    唐建福院长得知处理结果后,要求全体干警认真思考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与诉讼经济原则。并具体指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尽量让债务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状态,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既保证债权人度过危机、恢复发展,又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实现双赢。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成立涉企法律服务办公室,采取“一对一”固定联络、发放《企业经营风险提示手册》等新举措,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通过及时高效提供法律服务,迅速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了应有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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