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正是一个和现在一样热的夏天,我和我的同学们都为各自的前程担忧,所谓的前途无量顿时只有前途迷茫这个词语来形容了。
是夜,法学院全体毕业会餐,同学们借助这最后的机会抒发相互之间的不舍,我却和几名同学一起,乘半夜的火车来到了这个城市,这过程中的曲折和艰辛现在看来当时是有足够的勇气方才成行,是凭着一贯的不服输,抑或是对未来的不确定,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凌晨三点,我们几个面对着可以称之为荒凉的火车站茫然不知所措,每人花了5块钱在火车站的小旅馆暂时休息,几个男孩子怕第二天的考试影响形象连夜将白衬衣洗了洗,我一个人躺在偶有小虫子出现的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毛遂自荐的结果还算是强差人意,我把一切手续办妥之后,告诉父母我已经顺利在这个城市的区法院正式工作,人生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生转折,彼时我也并不知道我的人生从此要提前很多年接触人生的悲欢离合。那时,是7月,那年,我未满二十二周岁。
日历本上大红的2009年让为悚然心惊,我已经在这个法院从业四年整,二十六周岁。
四年的时光都溜到哪去了?还是夏日,夜里总是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开始下雨,时而雷电交加,这样的夜,正在梦中的我醒来还要拿起枕边的笔录纸记下因无法入眠而记起的次日需要办理的事情,这样的夜,本应是文人骚客放牧思维的夜吧?而在这样夏尽临秋的夜,是否有犯意的人会因了这雨而龟缩于家中中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怒火中烧的夫妻、恶语相向的邻居、居心叵测的商家是否会为了这雨而暂时平息了怨气?这一切我不得而知。
我不得而知,只知道每一个明天,都不得不坐在冰冷的法庭上,面对睨墙的兄弟对簿公堂,看到可怜满头白发的老人向衣冠楚楚的子女哀求一点少得可怜的赡养费,齿寒着当初海誓山盟而今仇人般眼红的同林鸟各自分飞……
二十六岁,从事审判事业四年,女法官,说起来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背负着人们对正义的希冀,背负着践行法律的重任,席慕容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我这为时尚短的法官生涯,也如同是一场梦,所有清晰而破碎的记忆片断,都组成了我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痛及快乐。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渗出,卷宗上的所有文字都在肆无忌惮的跳动,仿佛当事人的脸在吡牙咧嘴的怀疑着我:这么一个丫头片子也办得了案?诺大的法庭仿佛只得我一个人在喃喃自语,又要超审限了,怎么办?于是急急从梦中醒来,恨自己醒得太迟,白白在睡梦中心惊肉跳了一回。清晨阳光下的脸也不再是一夜黑香甜后绯红绯红的春晓,而已苍白的失去了温度。这,就是当法官的代价么?
卡夫卡在他的《箴言录》里写道:“如果没有对某种不可摧毁的东西的持久信仰,人就无法活下去。对于人来说,无论是这种不可摧毁的东西还是这种信仰,都可能是长期隐存的。这种隐存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相信一个自己的上帝。”但对我而言,我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当事人的上帝,我只是需要一个信仰,让我感到坚定与光荣。这是我极其个人的品格,而我在寻找的就是这样的一个职业,或许,法官就是这样一个职业吧?
所以,对我而言,法官这是一个神奇的职业,它所代表的不只是一个糊口的饭碗,一个营营役役的职业,它还代表了一种理想,一个信仰,甚至决定了一个人的性格,气质的缘起。我感觉自己象一块粗胚,投入了法官这个职业中,磨练、圆融、闪烁最终会炼出什么样的钢尚不能盖棺定论,但我知道,我会不会成为一块残渣被埋汰。因为我深爱着这个对我个人而言是干净的职业。
虽然,法官这个职业常常会变成一个腐烂的温床,我甚至有时候会怀疑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也会糜烂,这样的怀疑让我害怕。幸好,我有一个至亲的亲人,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现在我赚些小钱了,你缺钱花找我,不要去拿当事人的钱。虽然这样的话他不曾对我说过,但这句话,却激励着我,做一个不伸手的法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聊以自慰吧。
对于法官职业,我信仰,我喜欢,但我也怀疑,我痛苦,我常常不敢思索法律人的出路何在,那样的思考让我迷茫。我想,对于法官职业,我会在信仰—苦行—怀疑—违背信仰—自责—重新信仰的轮回之中完成我的一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