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管理隐患和工作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过采取注重调研分析、注重形式方法、注重跟踪落实“三个注重”措施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共发出司法建议11条,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建立司法建议制定、管理、发布和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的办理工作。司法建议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提出,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委会研究决定后,由审管办统一编号建档。严格按照规定制作司法建议文书,统一司法建议文书样式。
二是细化司法建议内容。通过增强司法建议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经营风险、规范执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对各类纠纷进行解剖排查,最后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解决措施或意见,确保司法建议的可行性、指导性。
三是健全跟踪回访制度。由审管办会同司法建议提出部门,跟踪回访司法建议的效果,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对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另外,通过座谈等形式了解发送对象的法律需求和法律困境,并对未发送书面司法建议的问题,提出口头建议,促进发送对象法律意识和管理、竞争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