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家住淇滨区上峪乡的三位老矿工来到淇滨区法院唐建福院长办公室,送来感谢信,并当面致谢,“我们的养老保险金已执行到位,感谢法院培养出执行局赵小江这样的好法官”。
感谢信中写道:“法官热情态度,秉公办案,严格执法,认真细致,民主高效,体恤贫弱。我感动!我感恩!我看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看到了法官主持公道,济贫扶弱的正义力量!”
谈话中得知,这是三名农民工同时也联合署名寄给鹤壁市中院曲海滨院长的一封感谢信,感谢“淇滨法院唐建福院长和执行局法官刚正不阿、公正执法的高尚品格!”。
事情是这样的:2006年到2011年,李*、李**、任**在我市某煤矿从事下井作业,期间该煤矿拒不缴纳三人养老保险金,而无数次奔波于矿上,均未有成效。2012年7月18日经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该矿一次性给付三名矿工58806.50元,裁决生效后矿上却拒不执行。无奈之下,三人于2012年9月4日到淇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局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该煤矿未按协议履行。执行人员依法立即恢复三个案件的执行,由于查询单位账户需经省高院统一查询,且查询信息回复周期过长,执行人员就加班加点拉网式到储蓄机构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经大量工作终于发现该煤矿银行存款线索,并立即将其存款扣划至本院,并及时将执行款转入到当事人提供的账户上。得知该消息后,三位矿工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们说:“真的没想到淇滨区法院能帮我们把这些拖欠五年之久的养老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要回来,太感谢你们了。”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赵小江始终抱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牢记唐建福院长平时的教导,尊重当事人,对待当事人热情,积极与申请人联系,主动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找到财产线索及时将执行款扣划,帮助申请人办理繁琐的执行款领取手续,三位老矿工对淇滨法院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