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更好的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淇滨区法院采取“四个经常化”措施,努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切实推动法院的科学发展。
联络报告经常化。通过建立人大代表短信平台,全面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在坚持每年法定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阶段性工作情况和进行专题性工作报告,并不定期的通过短信平台报告有一定影响个案的情况、淇滨法院工作新举措等。
观摩庭审经常化。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活动,在案件开庭前三天,制作好邀请函并附案情简要概括说明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庭审过程中请人大代表对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程序及合议庭的庭审能力予以综合评价,确保案件监督不走形式。
互动交流经常化。强化与人大代表间的互动,将常用法律常识和基本的庭审程序规则制成普法宣传小册子发送给代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的形式开展专业知识交流活动,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