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路途遥远索赔难,网络调解把案办

  发布时间:2012-12-24 08:25:32


    2012年12月20日,巡回法庭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使李某与张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公司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李某是一名在校学生,2012年2月6日,在大白线某一路段与张某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受伤。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后被告负全责,被告的车辆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后与张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此案受理后,法庭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联系三方当事人到庭调解,但保险公司在郑州,其代理人称年底案件激增,庭期已满,无法到庭调解。为使伤者尽快得到赔偿,承办法官电话沟通保险公司后,约李某、张某在场,将案卷材料拍照后通过网络邮箱发给保险公司代理人,经其核算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与李某、张某在网络上进行协商,并最终确定了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李某某3500元的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连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委托书等材料寄回鹤壁后,李某、张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领取调解书,法庭将调解书邮寄给保险公司。

    法庭灵活选择办案方式,使伤者及时得到赔偿,并减轻诉累,受到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任美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168340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