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院开展的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巡回法庭加大工作力度,把近期的工作重点放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上,对已受理的案件快审快结。2012年12月18日,一日内调解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并当天履行完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原告潘某等三人称今年5月至7月,其三人被被告赵某招用到我市某工地工作从事电工活儿,后来在进行工资结算时,赵某称自己也还没有拿到工程款,暂时无法支付其三人的工资,就出具证明条,承诺在两个月内支付三人工资。但是到期后,潘某三人多次找赵某索要,赵某不是不见面就是称没有钱支付。眼看年底将至,故将赵某告上法庭。
巡回法庭法官受理后,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将三起案件同时审理,随即同三原告找到被告赵某,赵某在听法官明理释法后,态度有了转变,积极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初步达成了调解意见,只是对履行时间还有所争执,后又经法官的从中斡旋调解,三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三案原告工资共20200元,并当天履行完毕。
从原告立案到被告履行完毕,三起案件用时不到两天,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也减轻了被告的诉累,原被告双方都对法庭工作给以了极大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