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辍学现象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失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完善教育体制、加强学校管理、找出未成年人失学原因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联系,对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 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失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全社会应齐抓共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一是在家庭方面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和家庭环境,培养孩子健全的性格,给孩子继续上学的机会;在学校方面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评估制度,改革只注重升学率、考试成绩的片面做法。二是在社会方面,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介、宣传窗、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每一个学生及家长都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对国家、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三是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选派有丰富审判经验、又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法官担任辖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律辅导;审判中要注重社会效果,寓教于审,充分发挥庭审的教育功能,帮助未成年人分析犯罪的原因,指出今后奋斗的方向,在思想上真正帮助其改过,接受改造,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在审判后,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定期回访,经常与少年管教所、派出所、当地政府及未成年人的父母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帮教措施、矫正管理方法,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