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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刑诉法

  发布时间:2012-11-16 09:31:58


    修订后的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正确实施修订后的刑诉法,淇滨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学习,尽快熟练掌握修改内容,保障年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

    为此,淇滨法院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部分人员参加省高级法院组织的刑诉法培训班;

    2、全体人员参加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组织的刑诉法培训班;

    3、收看最高法院录制的刑诉法培训课件。

    4、购买刑诉法培训教材,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

    5、与公诉机关沟通,就简易程序案件按修改后的刑诉法进行审理,为刑诉法的正确实施做好准备。

    通过以上途径,使刑事审判人员进一步地更深入地学习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熟练掌握了修改内容,为明年刑诉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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