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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法院大河涧法庭法官放弃休息时间立案当天调解一起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17 10:44:56


    淇滨法院大河涧法庭继续深入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活动”,时刻谨记活动目的,为进城务工人员合理、合法讨薪提供法律支持。

    1月16日,大河涧法庭受理一起占有物追偿案件,原告杨某是鹤壁市某工地的技术员,他负责的一辆铲车被以前在工地干活工人劫走遂到法院立案起诉索要铲车。法官了解案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通知被告王某到庭了解情况。经了解,王某在工地负责有关钢筋的劳务工作,所有工作结束后工程承包方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款,还称其违规操作,要进行罚款。王某先后向多个有关部分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其为了得到与工程承包方谈判资本,强行到工地开走了由杨某负责的铲车,因此产生本案诉讼。

    大河涧法庭法官本着案结事了,为进程务工人员讨回血汗钱的宗旨,放弃中午休息时间,立即通知工地负责人李某以第三人身份到庭参加诉讼。三方当事人齐聚法庭后,法官首先对欠薪问题进行调解,起先双方矛盾分歧很大,法官就耐心做各方工作。对工地负责人李某则以析法说理为主,并向其宣传了法院正在开展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向其说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严重性及后果;对讨薪的王某则以教育批评为主,教育其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进行讨薪,不能采取违法过激的手段,违法行为不但不助与讨薪,还会使自己蒙受更大的损失。

    直至下午6点多,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工程承包方在王某还回铲车后全额支付其工资款11500元并放弃对其罚款,王某则要承担扣押铲车的相关损失和费用。拿到工资款的王某表示,本来觉得到法院打官司会很难,没想到法官一天就将问题解决,同时自己也受到了教育,今后再遇见问题会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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