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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原、被告忧愁的脸上重新露出笑容是我们淇滨区法院法官的最大心愿”

----钜桥法庭法官牺牲休息时间调解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31 09:48:30


    原告刘某的丈夫在焦作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38万元被其公公王某、婆婆何某领取。因长达一年时间赔偿金未能分配,刘某及其未满3岁的未成年女儿将王某、何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因双方情绪激动,多次调解未能成功。在案件庭审时,被告王某努力控制不让眼泪流出眼眶的细节被目光敏锐的法官察觉。为了挽救双方的亲情,也为了使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能够破镜重圆。合议庭合议后果断中止案件审理,重新进入调解程序。

    通过对婆媳双方更深层次沟通,并通过刘某女儿这根感情纽带逐渐唤醒双方仍然存在的亲情,经过长达5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找到了原、被告双方的心理平衡点,化解了矛盾纠纷,案件得以调解结案。王某、何某主动将赔偿金当庭交付儿媳刘某。刘某也为自己之前不理智的作法真诚的向王某、何某道歉,并含着眼泪表示不管啥时候自己也都还是王某、何某的儿媳。此时已到下午3点,原、被告双方过意不去,认为因为自己的家务事耽误了法官的身体健康,极力邀请尚未吃饭的法官一起吃饭,被法庭庭长李志兴婉言谢绝。

    他诚恳的对双方说“少吃顿饭没有什么,让你们双方重归于好,在你们久日忧愁的脸上重见笑容才是我们法官最大的心愿。”该案的矛盾化解及我院法官吃苦耐劳、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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