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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7 08:05:58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紧紧依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调解组织,整合各种纠纷解决资源,构筑预防、排查、调解、审判一体化的社会矛盾纠纷防治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是领导带头,责任到人。8名院党组成员结对联系我区8各个乡镇、办事处。全院所有包村法官统一制作 “一村一法官”联络牌、工作日志,建立工作台账,全院业务庭法官分区域巡回联系全部村庄社区,各庭庭长为责任人。

    三是加强联系,做到“四个至少”。每位包村法官要保持与村委会(居委会)的紧密联系,及时掌握联系点动态,做到出现问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到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沟通,每月至少一次进村(居委会)走访,每季度至少一次送法下乡,每年至少一次工作通报。

    四是统筹兼顾,加强督导。科学安排审判执行与活动时间,将“一村一法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成立督察组,采取暗访、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督导,检查督导情况将进行书面通报并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评。

    5月2日以来,36名法官已到各村挂牌到岗,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法律政策9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70人次,诉前处理各类纠纷13起。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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