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调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使原告王某与被告夏某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0年11月5日,王某在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名苑住宅小区工程中从事外墙粉刷工作时,从四楼处的吊篮上跌落至地面,造成多处受伤骨折。经鉴定,其右桡骨粉碎性骨折、右臂丛神经损伤构成四级伤残。王某多次索要赔偿款未果,先后经历了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均没有得到赔偿,后又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巡回法庭受理该案后,发现王某情绪异常激动,该庭边安抚其情绪,边与其雇主夏某联系,组织双方多次协调,并多次上门向夏某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夏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21.5万元,并已当场履行完毕。
王某拿到赔偿款的一刻,万分激动,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维护,对法庭的工作表示感谢。夏某也对法庭耐心的调解工作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