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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

  发布时间:2013-05-29 10:45:28


    为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的信访工作,淇滨区法院本着"围绕和谐抓信访,服务大局保稳定"这一工作思路,做到了思想重视、机制完善、源头预防、事后稳控。多项措施落实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

    一是思想重视。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信访工作,不断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人人树立危机感、增强使命感,不断提高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机制完善。针对新形势下,信访数量增加,情况复杂,矛盾增大的实际,该院完善了《 接待登记制度》、《责任倒查制度》、《排查回访制度》、《院长接待制度》、《四单一记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信息灵、反应快、责任明、措施硬"的科学合理的信访制度体系,把信访工作始终置于各项制度的管理和约束之中。三是源头预防。在立案阶段,慎重审查,在依法立案的同时,注重立案效果,对一些虽然符合法律规定,涉及群体性、敏感性的诉讼案件都要与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形成统一的立案认识和标准;案件受理后,尽可能采取调解结案的方法,把调解手段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以调解促和谐,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案件宣判后,无论当事人是否能够接受裁判结果,都主动征询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辩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胜败皆服。四是事后稳控。对即已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想方设法予以解决,避免赴省进京涉诉上访的发生。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的,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实或无理取闹的,主动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而仅凭法院之力难以解决的,及时向区委、人大汇报,寻求理解和支持。

    今年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赴京到省涉诉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任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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